日前國務院臺辦、國家工商總局會同有關部門,經過研究決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大陸有關部門將進一步擴大和放寬臺灣居民在大陸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的行業領域、地域範圍及經營條件。有意申請個體工商戶的臺商朋友可以多了解一下。此次新出臺的政策與過去相比,主要有三個特點:一是開放領域,從零售業和餐飲業2項,擴大至廣告、包裝服務、服裝及家庭用品批發、文具用品批發等24項;二是開放地域,在原有9省市基礎上新增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達到26個;三是經營條件,取消對從業人員不超過10人和營業麵積不超過500平方米的限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