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断完善台湾同胞定点医疗服务工作规范,为台湾同胞提供疾病治疗、健康检查、医疗咨询和应急救治等服务。
2、开设台湾同胞就医“绿色通道”。逐步设立门诊、导医、接诊等专属服务和基本设施。
3、台湾同胞到医院就医时应持《台湾同胞往来大陆通行证》。医务人员要规范执业行为,热情接诊台胞患者,注重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4、台湾同胞接受的医疗服务、特别服务、健康检查、医疗咨询和上门服务等,按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收费。
5、夜间急诊患者按急症就医程序,由急救中心与台湾同胞定点医疗服务医院联动。
6、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就医后回台湾报销医疗费用提供便利。在按大陆有关规定书写和保存医疗文书的同时据实给就诊的台湾同胞提供符合台湾核退费用要求的医疗文书。
联系人:宣传处 徐晓宁
联系 电话:85912530
2、开设台湾同胞就医“绿色通道”。逐步设立门诊、导医、接诊等专属服务和基本设施。
3、台湾同胞到医院就医时应持《台湾同胞往来大陆通行证》。医务人员要规范执业行为,热情接诊台胞患者,注重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4、台湾同胞接受的医疗服务、特别服务、健康检查、医疗咨询和上门服务等,按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收费。
5、夜间急诊患者按急症就医程序,由急救中心与台湾同胞定点医疗服务医院联动。
6、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就医后回台湾报销医疗费用提供便利。在按大陆有关规定书写和保存医疗文书的同时据实给就诊的台湾同胞提供符合台湾核退费用要求的医疗文书。
联系人:宣传处 徐晓宁
联系 电话:8591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