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進一步優化貨運通關環境。對涉臺貨物採取方便快捷的報檢、檢驗、查驗、放行措施,對轄區內臺資企業從黃島口岸進出口的所有法檢貨物,直接在青島局受理報檢,實施檢驗檢疫,辦理放行手續,免予口岸查驗,變兩次申報為一次申報。
二、積極推動臺資品牌企業發展。推動發展自主知識産權名牌,擴大支柱産業名牌,培育新興行業名牌,全力扶持名牌産品和優勢出口企業,增強國際競爭力。對轄區內誠信度高和一類管理臺資企業,在企業實施有效自檢自控的基礎上,認可企業實驗室檢測結果,對其出口産品免於批批檢驗。
三、加強標準法規谘詢服務。積極引導臺資企業利用國家技術標準信息資源服務平臺,及時準確了解國家標準、國際標準和主要貿易國家法規標準等信息,指派專業人員幫助指導企業通過國家質檢總局TBT/SPS谘詢點獲得國外信息;研發“進出口重點商品標準法規及其檢測限量便攜式查詢係統”,為臺資企業提供全麵查詢服務;上門提供檢驗檢疫政策谘詢和技術指導,幫促企業按進口國相關標準要求生産,保證和提高出口産品質量。
四、幫助臺資企業獲得國外認證。發揮檢驗檢疫政策、信息和技術優勢,幫助指導轄區內更多臺資出口企業獲得國外註冊,使更多臺資出口産品獲得國外市場的“通行證”;幫助低能耗臺資企業獲得國外節能産品認證、綠色産品認證,擴大環保節能産品出口。研究分析國外市場狀況和需求走勢,指導企業調整産品結構,增強國際市場的競爭力。
五、對臺資企業簡化註冊備案審批流程。對臺資企業實行動植物檢疫審批和備案登記網上申報審批,減少辦理環節,提高審批效率;直接辦理備案登記和動植物及其産品檢疫註冊審核,縮短註冊備案周期,對無須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外官方批準的備案登記和檢疫註冊企業,審核合格後3個工作日內發放備案、註冊編號和備案、註冊證書;對備案、註冊臺資企業優先辦理新增備案、註冊品種,擴大獲證企業出口品種範圍;對已簽署出口合同的新申請備案、註冊臺資企業,在辦理備案、註冊過程中,可在檢驗檢疫機構指導下生産加工出口産品,獲證後經檢驗合格即可出口。
六、對示範區內企業實行優惠政策。在萊西、膠州市繼續推行出口食品農産品質量安全示範區建設,對示範區內的臺資出口企業認真梳理,按二類以上企業管理,優先推薦國外註冊、綠色通道等,對出口産品簡化檢驗檢疫驗放程序;對區域內出口食品農産品實施方便快捷的報檢、檢驗檢疫和通關放行。
七、落實好減免檢驗檢疫費政策。全額免收臺資企業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動物的檢驗檢疫費;減半收取其他出口農産品的檢驗檢疫費;對出口農産品的法定實驗室檢測項目,除特別規定外,不嚮臺資企業收取任何費用;對部分出口紡織服裝産品按現行徵收標準的70%收取出入境檢驗檢疫費。
八、積極改進監管模式。通過科學的風險分析,進一步轉變監管模式,調整內部分工,簡化工作流程,減少工作環節;對出口工業品、竹木草製品、出口食品臺資企業全麵實行分類管理,降低一、二類企業和中低風險産品的監管頻次和抽檢比率,在確保監管有效性前提下,提高檢驗檢疫監管效率,降低企業生産成本。
九、增強技術保障能力。圍繞國外最新技術措施和技術法規開展政策研究和技術攻關,提高現場查驗的針對性、抽樣檢測科學性和企業監管的有效性;對臺資企業産品出口實行24小時檢測服務,進一步縮短檢測周期,在原檢測周期基礎上縮短10%。
十、積極促進臺灣水果快速通關。高效辦理初審業務,主動協助政府主管部門,及時嚮臺商通報國家進口臺灣水果的相關政策法規和規定要求,對儲存場地進行現場指導,用最短的時間完成進口水果的檢疫審批;對報檢進口的臺灣水果,第一時間優先派專人實施檢疫,在保證質量前提下提高通關速度。
十一、強化便利快捷服務措施。在報檢大廳設立特殊業務辦理窗口,為企業提供業務谘詢,對於臺資企業急需解決的重要問題實行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實行首問責任製,第一個接待和受理業務的人員,必須落實幫助企業聯係和辦理有關檢驗檢疫事項的首問責任;實行“5+2”工作製,檢務、業務和財務工作人員節假日、周末值班,根據工作需要安排現場查驗和放行貨物;口岸聯檢人員24小時值班,隨時辦理出入境人員和交通工具的驗放手續。
十二、加強業務指導和培訓。定期舉辦報務和産地證政策培訓,提高臺資企業報檢員和産地證申領員的業務水平;定期收集國內外標準法規,對臺資出口企業管理人員、質量負責人、實驗室檢測技術人員及基地植保員等進行培訓,對大型和重點出口臺資企業實行上門業務政策宣講,提高企業管理和産品質量水平;建立電子信箱聯係製度,及時將檢驗檢疫政策法規、標準要求和技術信息等傳遞給企業,提高企業應對國際市場變化的能力。
十三、更好利用自貿區區域優惠政策。通過原産地證網站、谘詢培訓及送政策上門等形式,加大對中國—東盟自貿區、亞太貿易協定以及中國—新加坡貿易協定等區域性優惠政策的宣傳力度;採取“簽證直通車”等快速簽證措施,提高簽證速度;引導企業用好、用足原産地優惠政策,積極開拓新興國際市場,拓寬出口渠道,提高出口産品競爭力。
十四、落實重點企業幫扶措施。採取網上信箱、優惠政策服務專線、走訪企業和座談會等方式,建立檢企對話機製,實行局領導定點聯係和處科長對口幫扶製度;對重點臺資企業實施重點項目全程跟蹤服務、專人負責製度,主動為企業提供國外技術法規、産品標準等谘詢服務;優先為在青臺資企業辦理備案登記、工業産品質量許可等手續,優先嚮國家質檢總局、山東檢驗檢疫局推薦實施檢驗檢疫“綠色通道”。
十五、幫助臺資出口企業以ISO9000、HACCP等標準體係為基礎,完善從生産源頭到最終産品的全過程管理,建立自檢自控體係,健全追溯體係,使企業不斷提高質量管理水平,提升出口産品質量和檔次。幫助臺資企業不斷改進生産工藝,加快出口産品的升級換代,提高産品的市場競爭力。
十六、在海港口岸設立檢驗檢疫專用窗口。全方位改進完善旅客攜帶物人、機、犬“三位一體”查驗模式,有效降低旅客攜帶物人工查驗比例;對青臺直航船舶推廣應用電訊檢疫、符合電訊檢疫條件的,施行“零待時”等便捷措施。對涉臺郵件採取“報檢、查驗、監測、簽證”一條龍服務。
十七、主動接受社會廉政監督。採取發放調查問卷、設立舉報電話、舉辦企業座談會和走訪企業等方式,認真徵求、虛心聽取企業意見和建議,及時掌握廉政工作動態,加強行風建設和廉政監督。
青島局業務投訴電話:0532-80887200;
廉政監督電話:0532-8088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