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可在青办理港澳台居住证
为满足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生活、出行便利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并于9月1日正式实施。青岛已开设13个受理点,全面为在青台商受理居住证相关业务。
9项便利: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在内地(大陆)可以享受9个方面的便利,包括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住宿旅馆,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业务,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待遇购物、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门票、进行文化娱乐商旅等消费活动,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在居住地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在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国家及居住地规定的其他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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